日前,武当山景区规范燃香活动开始试点,“烧文明香,敬真诚心”得到游客和信众的好评和欢迎。 2009年8月10日起,在武当山景区内,不得烧超标准香(指长超过60厘米,直径超过1厘米的香)、成把烧香和在殿堂内禁火区烧香。游客、香客不得带超标准香进入景区。武当山辖区内的香裱生产厂家和经营网点不得生产、经营、销售超标准香,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生产香,确保所生产的香符合规格及环保要求。原库存的超标准香全部自行处理。同时将严厉打击强拉游客、香客烧香、骗取钱财等违规违法行为,规范旅游市场秩序。据悉,武当山特区各部门联动,开始了规范燃香宣传工作,并将创新独具特色的燃香文化,促进景区敬香文明的发展。 据了解,为了保护文物资源和生态环境,保护世界文化遗产,维护宗教旅游场所的文明、安全、环保和秩序,武当山景区根据国家旅游局、国家宗教局等六部委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开始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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